某立井井筒工程,业主将井筒施工、打钻与冻结管安装、井筒冻结分别发包给施工单位甲、乙、丙。合同约定:打钻工期3个月,开工日期9月1日,冻结工期3个月,井筒施工工期12个月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:事件1,施工单位乙在打钻过程中,遇到地质资料没有提供的地下暗河和溶洞,导致工期拖延3个月。为此,施工单位乙向建设单位提出了15万元的经济索赔和3个月的工期索赔。事件2,冻结孔施工完毕后,经过测斜发现,冻结孔施工偏斜有两处超过规程规定,经过与建设单位协商,对其中一处进行了补孔处理,而另一处由于偏差不是非常严重就没有进行处理。补孔造成工期拖延1个月。冻结单位在准备开机冻结时由于建设单位的供电线路没有完成,造成工期拖延1个月。由于工期拖延,造成冻结单位丙设备闲置,单位丙向施工单位乙和建设单位分别提出了8万元和2万元的设备及人员窝工费以及工期索赔。由于冻结时间从冬季拖延到了夏季,造成冻结单位丙额外支付电费120万元。事件3,在7月发生了一次罕见的特大洪水,给冻结单位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,经评价影响工期10天,为此,冻结单位丙向建设单位提出了索赔,建设单位以不可抗力为由,只同意延长工期,不同意经济索赔。事件4,在井筒冻结段施工过程中,由于冻结壁温度没有达到设计要求,造成片帮,给井筒施工单位造成损失10万元,施工单位甲向冻结单位丙提出了经济索赔。后来由于施工单位甲的原因造成冻结段掘进工期延误15天,使冻结单位额外维持冻结15天,支付电费20万元。冻结单位就此向施工单位甲提出了经济索赔。分析事件2中冻结单位丙的索赔要求。
题型: 简答题
分类: 一级建造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