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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1年11月9日,国土资源部发出了《关于依法加快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》,决定在已有的基础上,进一步加大力度,全面部署开展全国集体土地所有权初始登记工作,并强调要严格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的规定,确定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。 问题 1.如果土地家庭联产承包中未打破村民小组(原生产队)界线,且不论是以村的名义还是以组的名义与农户签订承包合同,土地应确认给哪一方所有? 2.考虑到各地的差异和村民小组组织机构不健全的实际,在具体登记发证时,可采取哪些方式进行? 3.在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中,宗地的划分要注意什么?

题型: 简答题 分类: 土地登记代理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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