某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主体总承包合同,摘录其部分内容如下:(1)对安装玻璃幕墙工程的指定分包暂定造价为150万元,总承包单位对上述工程提供协调及施工设施的配合费用45000元。(2)对外围土建工程之指定分包暂定造价为50万元,总承包单位对上述工程提供协调及施工设施的配合费用1万元。(3)总承包单位对设计及供应电梯工程(工程造价约为130万元)承包单位的协调及照管的配合费用3000元。(4)总承包单位对安装电梯工程(工程造价约为20万元)承包单位的协调及照管的配合费用4000元。(5)总承包单位对设计及供应机电系统工程(工程造价约为450万元)承包单位的协调及照管的配合费用2000元。(6)总承包单位对安装机电系统工程(工程造价约为75万元)承包单位的协调及照管的配合费用4000元。(7)总承包单位对市政配套工程(工程造价约为150万元)承包单位的协调及照管的配合费用3000元。(8)预留150万元作为不可预见费。(9)总承包单位踏勘现场费用8000元。(10)总承包单位临时设施费70000元。(11)依招标方安全施工的要求,总承包单位安全施工增加费10000元。(12)总承包单位环境保护费5000元。工程量清单计价由哪几部分费用组成?
题型: 简答题
分类: 设备监理工程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