某市一商品房住宅楼依法为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,建设单位决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工程施工项目招标。经过有关负责人协商,建设单位委托某招标代理机构编制了招标公告,其中指出,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:房屋建筑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和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一级施工资质。招标公告明确表明接受联合体投标。其后,招标人在组织编写招标文件时,考虑到联合体投标的不利因素,将招标文件中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规定改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,但并没有重新发布招标公告。有一个联合体投标人参加了投标,其由两个成员单位A、B组成,具备的资质情况分别是:成员A:具有房屋建筑总承包一级和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施工资质;成员B:具有房屋建筑总承包二级和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一级施工资质。该联合体成员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中,成员A承担房屋建筑施工,成员B承担装饰装修施工。该联合体资质是否符合要求?
题型: 简答题
分类: 招标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