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
某企业为仅生产并销售甲产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,产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%。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核算,材料发出采用先进先出法计价,生产甲产品所耗用的材料随生产进度陆续投入。
2×19年12月初,该企业M材料结存200千克,成本为4 200 000元; "生产成本"科目余额为300 000元。月末采用约当产量比例法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分配生产费用。 12月发生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:
(1) 1日,购入一批M材料110千克,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 000 000元,增值税税额为260 000元,材料采购过程中发生保险费40 000元、装卸费10 000元(均不考虑增值税),全部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,发票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。运输途中发生合理损耗10千克,其余材料已验收入库。
(2) 6日,对生产设备进行日常维修领用M材料5千克,生产甲产品领用M材料100千克; 8日,销售机构领用材料2千克。
(3) 31日,分配当月职工薪酬800 000元,其中,生产工人工资为400 000元,车间管理人员工资为120 000元,行政管理人员工资为200 000元。另外,计提车间设备折旧费60 000元,车间水电费20 000元。
(4) 31日,本月甲产品完工50件,月末在产品100件,在产品平均完工程度为50%。
要求:根据上述资料,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,分析回答下列小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