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海天公司与美国小宇公司准备成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,并签署了合资合同与章程,但海天公司迟迟未向主管机关报批。数月后,小宇公司因报批无望准备提起诉讼,其为此次投资事宜已花费70万元。根据涉外经济法律制度的规定,下列说法正确的是()。
题型: 单选题
分类: 注册会计师
- A、因未获审批机关批准,双方签署的合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
- B、小宇公司提起诉讼时,有权要求人民法院适用美国法律解决此案
- C、小宇公司有权请求海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报批义务
- D、小宇公司可以请求撤销合同,并要求海天公司赔偿其70万元的损失